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签署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的通知
青建办字〔2014〕4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黄岛区规划局、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和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要全面签署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署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业务的单位均要签署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一式两份,企业留存一份,提交辖区勘察设计主管部门一份。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及外地入青企业,提交市城乡建设委;其他区市的企业,提交辖区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要在2014年1月27日前将签署、盖章后的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提交给辖区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承诺责任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本市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签署、提交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的管理分工按附件2执行。今后新成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及时签署、提交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新入青的勘察设计单位,在办理入青登记时,一并签署、提交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梅学彬、郝生鑫,联系电话:85739955,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25房间。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格式
2.本市企业签署、提交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的管理分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