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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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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
2013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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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市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政府投资效益,推动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意见,现就开展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初步设计是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经济指标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论证的重要阶段,是设计工作的基础。初步设计审查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是有关法规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构建公开、公正、公平、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二、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   (一)初步设计审查范围  根据市法制办《青岛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备案审查表》(备案编号:青备审字〔2012〕8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青岛市城乡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有关工作的批复》(鲁建设字〔2012〕23号)的意见,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除抗震超限高层建筑以外的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乡建设委申请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超限高层建筑按照规定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抗震超限专项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审批条件    1. 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符合项目立项、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设计单位严格...
2018 10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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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               (1999年4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及其相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等,对建设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环境、概预算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工程建设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
2013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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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总理 朱镕基                     &#...
2013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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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8月2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五年二月四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 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具体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
2013 0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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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令第114号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和2002年9月1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
2022 03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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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评审工作指南一、评审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青建管字〔2021〕43号)二、评审机构:目前从事深基坑评审工作的单位共6家,各机构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独立组织评审,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与评审单位签订评审委托书,评审单位按照评审委托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三、提交材料:1、工程用地红线图一份; 2、经审查通过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3、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资料一份; 4、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机具设备、临建设施、建筑材料、土石方等周边荷载情况一份; 5、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文件及计算书六套(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须由勘察甲级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6、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剖面图一套; 7、经备案的岩土工程设计合同一份; 8、基坑评审委托书2份 如本市行政区以外单位设计的,还应提供设计单位资质、主要设计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四、评审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齐全后,评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会,并至少提前1个日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会; 3、评审会程序为:踏勘现场、建设单位介绍项目简况、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文件、专家组审阅设计文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宣读意见、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4、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5、评审单位接到修改后的设计文件2个工作日内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 6、复核通过后评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发放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85931913青岛北部湾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