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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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评审工作指南一、评审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青建管字〔2021〕43号)二、评审机构:目前从事深基坑评审工作的单位共6家,各机构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独立组织评审,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与评审单位签订评审委托书,评审单位按照评审委托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三、提交材料:1、工程用地红线图一份; 2、经审查通过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3、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等资料一份; 4、基坑顶边线起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机具设备、临建设施、建筑材料、土石方等周边荷载情况一份; 5、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文件及计算书六套(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须由勘察甲级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6、工程简况及地下工程的平面图、剖面图一套; 7、经备案的岩土工程设计合同一份; 8、基坑评审委托书2份 如本市行政区以外单位设计的,还应提供设计单位资质、主要设计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四、评审程序: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齐全后,评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会,并至少提前1个日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会; 3、评审会程序为:踏勘现场、建设单位介绍项目简况、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文件、专家组审阅设计文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宣读意见、形成最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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