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建设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随着春季天气的转暖,我市各类建设工程全面进入复工、开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加。从近期我市发生事故和全委组织的督导暗访检查情况看,一些企业自查自改不深入,有的甚至应付检查,等靠政府部门组织专家帮查隐患,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市有关事故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全面落实各参建单位和运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的广度和深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深入组织拉网式检查和暗查暗访,着力从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向更加注重查找安全隐患背后的责任不落实问题转变,加强督导,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9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组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要组织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拉网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是否细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排查建筑施工、市政轨道交通工程、公用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房屋拆除等各领域突出安全隐患;是否全面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要坚持把安全隐患当事故、把小事故当着大事故来处理的观念,要强化部门监管,持续组织暗查暗访,及时发现隐患并认真督促整改;实施铁腕追责,从速顶格处罚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造成重大隐患的,严厉追责并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三、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到岗到位和信息畅通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妥善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上报。
四、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年”各项活动。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办单位、本行业领域火灾预防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认真开展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活动,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要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