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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16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中勇夺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六项、团体奖两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隋龙、青岛境语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辛哲、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勇晨三人获得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隋龙、辛哲还将推荐参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本次竞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现了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内注重作品质量、创造业内精品的行业氛围。市勘察设计协会将继续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力争使我市的勘察设计水平迈上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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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9 - 14
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9月13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青岛邮电部疗养院举行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成立暨企业风险管理讲座活动。来自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执法协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领导一起为调解中心揭牌,标志着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成立。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调解中心副主任陆涛共同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贵成在主持会议时,首先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并在代表调解中心表态发言时表示,调解中心的工作对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来说,是协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新起点,也是更加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履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考验,调解中心将在今后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服务理念,全力做好机制建设、政策宣传、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模式探索等工作,努力为建设行业的规范化提供专业咨询,降低付诸仲裁、诉讼的工程争议纠纷数量,节约行政资源,为行业的平稳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汪青松在讲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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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5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协会荣获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要求,全市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取得决定性成果,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2019年10月,青岛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对40个先进集体及1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会荣获“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会坚持以“桥梁、纽带、服务、自律”的工作理念,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推动行业自律和技术进步,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把握自身作为行业组织的特点,明确提出协会应“自觉履行社会或行业公益活动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帮扶资金,参与了多个帮扶项目和对口扶贫村镇的脱贫攻坚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下一步,协会将以荣誉作为激励的力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强化机制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发挥一个行业组织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应有作用。 (2019年10月,中共青岛市纪委派驻西庄村第一书记、中共莱西市沽河街道西庄村支部委员会向我协会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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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12
11月8日,青岛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第八次联席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在我市从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讨论了健全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数字化审查的工作措施、近期审查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并就行业关心的事项进行了研讨。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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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25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取得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七项、团体奖二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蔡宜君获得一等奖、中青建安集团胡杨、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冬雪获得二等奖、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宋维泽等七人获得三等奖。由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青建安建设集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青岛一队、青岛三队分别荣获团队奖。近年来,我会积极致力于全市建筑领域BIM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BIM技术应用,积极协助各单位申报BIM技术应用的国家、省级相关比赛。先后有多家企业先后获得省级BIM技术应用比赛奖项,为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BIM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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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2 - 17
全国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12月11日,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成功召开。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施设作了题为《奋斗七秩 峥嵘岁月创辉煌,砥砺前行 创新发展续华章》的大会报告,全面回顾了勘察设计行业企业70年来的发展成就与经验,分析了行业企业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报告系统分析了当前行业面临的外部发展形势和发展机遇,指出当前全球经济放缓,投资乏力,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投资趋缓。同样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主要包括:着眼补短板、调结构,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眼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走实走深等。二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催生新的服务内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拓展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链条和业务内容。报告提出,行业企业未来发展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以“绿色、先进、经济、舒适”为方向开展技术服务。二是面向工程全生命周期开展技术与管理服务。三是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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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02
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募集疫情防控善款74万余元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万众心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迅速行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下,积极号召全体会员单位认真落实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的同时,同时在协会会员单位中发起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呼吁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发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用行动凸现大爱情怀,齐心协力投入这场疫情防控战。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腾远建筑设计事务所、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中房建筑设计院、青岛三和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共12家会员单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第一时间通过企业捐款、发动员工捐款等方式,捐助善款共计747450元,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2月17日下午,市勘察设计协会将款项全部汇入市慈善总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账户。市勘察设计协会支部同时积极响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倡议,发起了面向协会内部党员职工的自愿捐款倡议,共募集善款30400元,一并转入市慈善总会账户,为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贡献了微薄的力量。 (插入各单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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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23
2020年3月20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理事会,共有38位理事出席会议。会议首先通报行业及协会在防控疫情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带领广大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部署,通过发起联合倡议、组织慈善捐款、陪同走访考察、开展行业调研等形式,积极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抗击疫情,抓好复工复产。会议就“建筑文化创新周暨第三届中德历史城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青岛论坛”、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以及探索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国健康大会”三项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要求向理事进行了通报。    会议最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议案》、《关于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有关事项》两个会议提案,决定对2020年度会员会费进行减半征收,以帮助广大会员单位携手共同应对当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发展压力,并同意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青岛鼎汇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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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23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影响,为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帮助会员单位坚持不懈抓防控,同时积极复工复产抓经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秘书长潘贵成先后于3月11日、3月18日陪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波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来到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此次调研重点了解了三家企业疫情防控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实行、防控用品储备以及企业自发开展的慈善捐助情况后。刘波副局长表示,当前我们的防控意识以及各项防控举措要做到半点不松懈,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调研还就企业在当前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困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建议、本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走出去发展等等议题,与三家公司同志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深入了解会员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及围绕协会发展工作中的问题、需求,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寻下一步工作的新模式,切实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协会共享平台发展,更好为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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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02
关于召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宣贯培训会议的预备通知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标准相关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秉承服务行业宗旨,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拟定于2019年9月20至21日在青岛召开宣贯培训会议。本次培训将邀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近十位编制组成员,涵盖各个专业,详细介绍标准修订背景与要点,并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五大要素为核心,解读条款技术内容与评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会议内容1.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概况:2.深度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条款及技术内容;3.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方法及实践分享。二、 会议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报到,20、21日培训,会期两天。三、 会议地点青岛(具体地点待定)四、 组织单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五、 会议组委会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一斐 张俊电  话:0532-88950288邮  箱:qkxmsc@126.com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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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8
关于举办“基于云平台的广域网下多方BIM协同平台及BIM实际工程应用研讨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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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1 - 17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报送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综合平台报送。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勘察设计行业经济形势月报将在综合平台行进行报送。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重视,加强报送意识。三、本月报表报告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2019年的数值不再累计,要清零。四、自2020年1月份起,平台增加了部分报送指标,系统将在1月20日修改完成并开放报送界面,企业可在1月20日后报送1月报表。考虑1月份报表报送时间与春节假期重叠,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可在2020年2月5日前完成报送。报送方式为: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的右侧找到业务办理模块中的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点击进入该平台首页进行登录操作,具体使用方式详见勘察设计经济运行分析用户使用帮助(附件1)。三、各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四、对于不及时上报或编报虚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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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4 - 14
关于公布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勘设协字[2020]1号)文件要求,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企业,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评审。通过材料审核、汇总、综合评分,并在勘察设计信息网公示后,共评选出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3家,优秀企业管理者23名,先进工作者200名,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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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7 - 07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深基坑工程专家库的通知》要求。我会组织了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入库评选工作。经各单位积极参与,共报名159人。经材料初审、复审,并进行专家评审后,共评选出拟入库专家5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任何企业或个人对本结果有疑义,均可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31913。 附件: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名单.xlsx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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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05
各会员单位:按照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本保障。为确保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各项工作及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请未缴纳2020年度会费企业于近期及时缴纳。希望各会员单位对本单位的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还未缴纳往年度会费的请一并缴纳。按照会费标准(详见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以及会费决定(详见附件二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20〕6号)),2020年度会费缴纳的标准分别是:副理事长单位4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秘书处联系电话: 0532-88950288财务联系电话:0532-88950270邮 箱:qkxmsc@126.com  单位名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银行帐号:3803021019200177135  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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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5
建筑设计行业 2021 年院长论坛2020 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各设计企业防疫、生产两手抓,发扬奋斗精神,多措并举,多数企业第二季度产值强势回正,有的企业全年产值更是实现逆势攀升。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以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环境,以及更为复杂更多不确定性的行业发展局面,设计企业如何保持战略定力,在危机中找商机,积极主动拥抱变革,做精主业、补短板,形成独特专业优势。只有思维变革才能引导企业改革突围。为了更好地认清行业严峻复杂的发展态势、找准企业发展定位、做好精准的战略规划,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指导下,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于 5 月 14-15 日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建筑设计行业 2021 春季院长论坛”。本次论坛主题是“规划十四五·开创新未来”。积极研讨在当前环境下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破解方法,群策群力、形成广泛共识,确保建筑设计企业的行业地位,开启行业未来发展窗口,构建行业发展同心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构架指导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支持单位: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协办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时间/地点时间:5 月 13 日报到,14 日全天、15 日上午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88 号 0771-2111888三、会议主题规划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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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6 - 16
关于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根据《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规定及近期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大会议室(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208室)三、主要内容审议《减免2021年度会费的提案》、新入会单位申请等议案,研究部署宜居博览会参展、专业委员会筹备、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四、出席范围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全体理事。五、其他事项1、 请所有参会代表将参会回执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15:00时前发送至秘书处qkxmsc@126.com邮箱。2、 请理事本人准时参会。理事本人因故确不能参加会议的,请签署书面授权书,授权理事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会。3、 请所有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及其他相关防护设施出席会议,并请配合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 联系人:王一斐    电话:88950288 附件1:参会回执.docx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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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的(2013-2015年)通知

日期: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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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3〕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9日


  青岛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的核心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以下简称“四节一环保”),精髓是因地制宜。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绿色建筑,做好“四节一环保”工作,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青岛特色,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全寿命周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1.转变理念,率先发展。树立建筑全寿命周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有条件的区域和项目积极探索建设高标准、合理投入、低能源和资源消耗的绿色建筑。
  2.全域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同时,要结合各区域实际条件,充分利用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合理规划、积极有序地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3.示范先行,全面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生态示范社区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城区危旧房改造、新型农村社区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鼓励各类要素参与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完成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10个,完成集中供热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65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创建3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区(西海岸经济新区、红岛经济区、蓝色硅谷),创建3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社区。
  三、重点任务
  (一)转变发展方式,开展全市绿色建筑行动
  1.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建立绿色生态区指标体系,在小城镇建设、旧城危旧房改造中,将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在建设项目规划指标中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作为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
  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人防办、西海岸经济新区管委、红岛经济区管委(筹)、蓝色硅谷核心区管委,各区、市政府
  2.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自2014年起,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切实推进绿色工业建筑建设。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的审查。强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的监管。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3.积极推进绿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强绿色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管理,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村镇绿色建筑技术指南,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大力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服务。科学引导农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4.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切实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研究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项目进行低能耗试点建设。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5.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严格落实《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关于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的有关规定,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积极推进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研究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研究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加快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稳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经济信息化委、青岛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6.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产业化和建筑工业化、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投入,支持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和推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快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热泵、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及节水器具等。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7.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可再利用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镇规划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工作。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区、市政府
  (二)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安装分项用能监测系统,鼓励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全面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公共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及公示制度,开展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行业的能效水平对标和节能改造示范工作,促进公共建筑加强用能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开展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标和能源消耗权交易机制研究,逐步建立建筑能源消耗权交易市场,争创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推动公共节能改造。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2.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维护管理,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建立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各区、市政府
  3.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贯彻实施《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处置、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建筑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编制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技术标准、使用规范,推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年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4.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实施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提高集中供热管网的输送能力。开展城市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热损失,降低循环水泵电耗。所有具备条件的新建和改造项目均应按用热量计收热费。
  责任部门:市市政公用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按照“全市统筹、明确责任,区市联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改善民生”的原则,以建筑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改造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进入,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2.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对项目按节能量予以奖励。继续推行“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
  3.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应分工合作,分别负责建筑外围护节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要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制定具体改造规划,科学有序推进。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制定改造方案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面的意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条件许可并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可采用加层改造、扩容改造等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减少扰民,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公用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四)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
  1.转变住宅产业发展模式。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以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为核心,以模块化建造为突破,以主体结构及构件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标志性生产方式,以设计标准化、结构和建筑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为特征,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及与其配套的相关产业链,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研究和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编制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为重点,加快实现建筑业从半手工、半机械化模式向现代建筑工业化模式转变。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2.推进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加快制定住宅全装修技术标准和规范,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政府主导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和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要逐步全面实行全装修,鼓励其他住宅项目实行全装修。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政府
  3.创新住宅产业运行机制。结合住宅产业化和低碳科技、智能化科技的开发应用,打造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和产业化基地,加快科技、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的集聚,加快标准化住宅体系、工业化建筑体系和通用部品配套体系的建设与推广。吸收物联网、智能化楼宇、集成智能家居等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加快绿色住宅成套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出台住宅产业化有关规范、标准和制度,逐步构建房地产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体系。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4.加快物业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从低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服务创新型转变,着力构建现代物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维修、养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健全建筑经常性维护保养机制,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以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为方向,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培育一批物业服务龙头企业。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建立绿色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发展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农房建设等,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评价的建筑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规划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
  (三)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加强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规范建筑物拆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绿色生态区指标体系、住宅全装修技术导则等标准细则,加快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四)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在小城镇建设、旧城危旧房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规划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绿色建设指标体系要求,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规划、城乡建设部门要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未通过审查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按图施工。对自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时要标明绿色星级标准,建设单位应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
  (五)强化能力建设
  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评价监管。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加强对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评价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六)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普及绿色建筑常识,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绿色建筑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用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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