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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16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中勇夺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六项、团体奖两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隋龙、青岛境语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辛哲、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勇晨三人获得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隋龙、辛哲还将推荐参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本次竞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现了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内注重作品质量、创造业内精品的行业氛围。市勘察设计协会将继续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力争使我市的勘察设计水平迈上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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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9 - 14
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9月13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青岛邮电部疗养院举行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成立暨企业风险管理讲座活动。来自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执法协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领导一起为调解中心揭牌,标志着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成立。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调解中心副主任陆涛共同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贵成在主持会议时,首先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并在代表调解中心表态发言时表示,调解中心的工作对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来说,是协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新起点,也是更加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履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考验,调解中心将在今后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服务理念,全力做好机制建设、政策宣传、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模式探索等工作,努力为建设行业的规范化提供专业咨询,降低付诸仲裁、诉讼的工程争议纠纷数量,节约行政资源,为行业的平稳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汪青松在讲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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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5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协会荣获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要求,全市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取得决定性成果,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2019年10月,青岛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对40个先进集体及1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会荣获“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会坚持以“桥梁、纽带、服务、自律”的工作理念,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推动行业自律和技术进步,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把握自身作为行业组织的特点,明确提出协会应“自觉履行社会或行业公益活动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帮扶资金,参与了多个帮扶项目和对口扶贫村镇的脱贫攻坚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下一步,协会将以荣誉作为激励的力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强化机制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发挥一个行业组织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应有作用。 (2019年10月,中共青岛市纪委派驻西庄村第一书记、中共莱西市沽河街道西庄村支部委员会向我协会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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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12
11月8日,青岛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第八次联席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在我市从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讨论了健全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数字化审查的工作措施、近期审查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并就行业关心的事项进行了研讨。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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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25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取得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七项、团体奖二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蔡宜君获得一等奖、中青建安集团胡杨、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冬雪获得二等奖、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宋维泽等七人获得三等奖。由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青建安建设集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青岛一队、青岛三队分别荣获团队奖。近年来,我会积极致力于全市建筑领域BIM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BIM技术应用,积极协助各单位申报BIM技术应用的国家、省级相关比赛。先后有多家企业先后获得省级BIM技术应用比赛奖项,为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BIM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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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2 - 17
全国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12月11日,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成功召开。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施设作了题为《奋斗七秩 峥嵘岁月创辉煌,砥砺前行 创新发展续华章》的大会报告,全面回顾了勘察设计行业企业70年来的发展成就与经验,分析了行业企业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报告系统分析了当前行业面临的外部发展形势和发展机遇,指出当前全球经济放缓,投资乏力,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投资趋缓。同样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主要包括:着眼补短板、调结构,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眼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走实走深等。二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催生新的服务内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拓展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链条和业务内容。报告提出,行业企业未来发展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以“绿色、先进、经济、舒适”为方向开展技术服务。二是面向工程全生命周期开展技术与管理服务。三是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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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02
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募集疫情防控善款74万余元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万众心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迅速行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下,积极号召全体会员单位认真落实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的同时,同时在协会会员单位中发起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呼吁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发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用行动凸现大爱情怀,齐心协力投入这场疫情防控战。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腾远建筑设计事务所、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中房建筑设计院、青岛三和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共12家会员单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第一时间通过企业捐款、发动员工捐款等方式,捐助善款共计747450元,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2月17日下午,市勘察设计协会将款项全部汇入市慈善总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账户。市勘察设计协会支部同时积极响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倡议,发起了面向协会内部党员职工的自愿捐款倡议,共募集善款30400元,一并转入市慈善总会账户,为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贡献了微薄的力量。 (插入各单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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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23
2020年3月20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理事会,共有38位理事出席会议。会议首先通报行业及协会在防控疫情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带领广大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部署,通过发起联合倡议、组织慈善捐款、陪同走访考察、开展行业调研等形式,积极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抗击疫情,抓好复工复产。会议就“建筑文化创新周暨第三届中德历史城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青岛论坛”、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以及探索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国健康大会”三项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要求向理事进行了通报。    会议最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议案》、《关于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有关事项》两个会议提案,决定对2020年度会员会费进行减半征收,以帮助广大会员单位携手共同应对当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发展压力,并同意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青岛鼎汇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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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23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影响,为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帮助会员单位坚持不懈抓防控,同时积极复工复产抓经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秘书长潘贵成先后于3月11日、3月18日陪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波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来到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此次调研重点了解了三家企业疫情防控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实行、防控用品储备以及企业自发开展的慈善捐助情况后。刘波副局长表示,当前我们的防控意识以及各项防控举措要做到半点不松懈,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调研还就企业在当前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困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建议、本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走出去发展等等议题,与三家公司同志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深入了解会员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及围绕协会发展工作中的问题、需求,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寻下一步工作的新模式,切实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协会共享平台发展,更好为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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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02
关于召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宣贯培训会议的预备通知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标准相关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秉承服务行业宗旨,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拟定于2019年9月20至21日在青岛召开宣贯培训会议。本次培训将邀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近十位编制组成员,涵盖各个专业,详细介绍标准修订背景与要点,并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五大要素为核心,解读条款技术内容与评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会议内容1.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概况:2.深度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条款及技术内容;3.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方法及实践分享。二、 会议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报到,20、21日培训,会期两天。三、 会议地点青岛(具体地点待定)四、 组织单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五、 会议组委会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一斐 张俊电  话:0532-88950288邮  箱:qkxmsc@126.com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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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8
关于举办“基于云平台的广域网下多方BIM协同平台及BIM实际工程应用研讨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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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1 - 17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报送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综合平台报送。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勘察设计行业经济形势月报将在综合平台行进行报送。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重视,加强报送意识。三、本月报表报告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2019年的数值不再累计,要清零。四、自2020年1月份起,平台增加了部分报送指标,系统将在1月20日修改完成并开放报送界面,企业可在1月20日后报送1月报表。考虑1月份报表报送时间与春节假期重叠,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可在2020年2月5日前完成报送。报送方式为: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的右侧找到业务办理模块中的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点击进入该平台首页进行登录操作,具体使用方式详见勘察设计经济运行分析用户使用帮助(附件1)。三、各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四、对于不及时上报或编报虚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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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4 - 14
关于公布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勘设协字[2020]1号)文件要求,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企业,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评审。通过材料审核、汇总、综合评分,并在勘察设计信息网公示后,共评选出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3家,优秀企业管理者23名,先进工作者200名,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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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7 - 07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深基坑工程专家库的通知》要求。我会组织了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入库评选工作。经各单位积极参与,共报名159人。经材料初审、复审,并进行专家评审后,共评选出拟入库专家5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任何企业或个人对本结果有疑义,均可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31913。 附件: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名单.xlsx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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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05
各会员单位:按照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本保障。为确保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各项工作及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请未缴纳2020年度会费企业于近期及时缴纳。希望各会员单位对本单位的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还未缴纳往年度会费的请一并缴纳。按照会费标准(详见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以及会费决定(详见附件二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20〕6号)),2020年度会费缴纳的标准分别是:副理事长单位4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秘书处联系电话: 0532-88950288财务联系电话:0532-88950270邮 箱:qkxmsc@126.com  单位名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银行帐号:3803021019200177135  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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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5
建筑设计行业 2021 年院长论坛2020 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各设计企业防疫、生产两手抓,发扬奋斗精神,多措并举,多数企业第二季度产值强势回正,有的企业全年产值更是实现逆势攀升。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以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环境,以及更为复杂更多不确定性的行业发展局面,设计企业如何保持战略定力,在危机中找商机,积极主动拥抱变革,做精主业、补短板,形成独特专业优势。只有思维变革才能引导企业改革突围。为了更好地认清行业严峻复杂的发展态势、找准企业发展定位、做好精准的战略规划,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指导下,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于 5 月 14-15 日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建筑设计行业 2021 春季院长论坛”。本次论坛主题是“规划十四五·开创新未来”。积极研讨在当前环境下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破解方法,群策群力、形成广泛共识,确保建筑设计企业的行业地位,开启行业未来发展窗口,构建行业发展同心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构架指导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支持单位: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协办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时间/地点时间:5 月 13 日报到,14 日全天、15 日上午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88 号 0771-2111888三、会议主题规划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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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6 - 16
关于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根据《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规定及近期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大会议室(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208室)三、主要内容审议《减免2021年度会费的提案》、新入会单位申请等议案,研究部署宜居博览会参展、专业委员会筹备、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四、出席范围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全体理事。五、其他事项1、 请所有参会代表将参会回执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15:00时前发送至秘书处qkxmsc@126.com邮箱。2、 请理事本人准时参会。理事本人因故确不能参加会议的,请签署书面授权书,授权理事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会。3、 请所有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及其他相关防护设施出席会议,并请配合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 联系人:王一斐    电话:88950288 附件1:参会回执.docx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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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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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4]48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部署安排,我委制定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4年10月15日

  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住建厅《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现在起至2016年8月,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具体目标是: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得到落实。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五方主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进一步明确,基本建立起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格贯彻执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建筑市场秩序。

  ---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升。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通过率提高15%,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工程质量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全市形成5个以上规模化产业基地,年生产能力突破100万平方米,累计开工产业化建筑项目150万平方米,申报国家建筑产业化示范城市。

  ---市场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强化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依法建设、规范经营、合法竞争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得到完善和发展。

  ---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落实注册执业师签章制度,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每年培训鉴定1万名一线操作技术工人、轮训2万名劳务作业人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规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对于新开工工程,在开工前,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别对项目负责人签署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

  记时,必须提供五方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按规定办理变更,重新签署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于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补签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补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没有补签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都要建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存于施工现场备查,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保温施工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处理外,还要依法处罚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等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83号)要求,办理工程建设法定建设手续。凡是未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对参与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承接新的工程,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2. 依法规范村镇工程监管。严格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额以上村镇建筑工程,要依法纳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凡实行封闭管理、超越权限办理建筑工程审批事项,以及逃避监管或阻挠建设行政执法的,报请区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的挂钩运行机制,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效联动。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及操纵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拉网检查,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法律法规,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并予以准确认定。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计入信用档案等相应措施,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分处理。

  5.构建统一建筑市场。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凡是没有法律依据设置审批性备案的,要全部取消。给予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突出要求其有完善的管理体制,重点做好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后的市场信用和市场行为等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类企业和人员凭资质证照在全市范围内自由流动、合法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的现代建筑市场。

  (三)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1.着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强化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保温、门窗、装饰、幕墙、消防等专项设计文件审查力度。规范设计变更管理,重大设计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强化设计方案论证,尤其是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程序,超限工程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保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绿色。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方可进行施工图审查。

  2.狠抓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全面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重解决外墙、外窗、屋面、卫生间楼地面、地暖楼地面渗漏和现浇楼板、填充墙体、地暖楼地面裂缝以及外墙保温墙面裂缝、脱落等质量常见问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建设单位要提交由五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承诺书》。在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召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提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并作为施工技术档案留存;设计单位要对易发生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进行细化设计,设计文件要单设防治专篇;施工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领导小组,项目部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施工现场严格实行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重点说明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成效;监理单位监理规划要设防治专篇,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或工序,加强旁站和平行检验,竣工评估报告要体现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建材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避免不合格建材用于工程,及时发现质量常见问题。

  3.建立质量常见问题管控机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对不认真开展、防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项目要进行严肃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停工的停工。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已竣工交付使用工程因质量常见问题引发质量投诉的,要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因处理不当引发重复、越级、群体上访的工程,进行网上曝光,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凡存在质量常见问题的工程不得参与质量奖项评选,已取得质量奖项的予以取消。对防治效果较好的企业和项目,将予以全市表彰和考核加分,组织观摩,优先推荐参与质量奖项评选。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监理企业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试点工作,提升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理效能。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分的,要在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的同时,严肃追究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责任,并给予考核扣分处理。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

  (四)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制定发展规划。2015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明确近远期目标和工作措施,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和构配件、部品、部件配套技术,积极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预制构配件、一体化装修等成熟技术,引领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序推进。

  2.加大政策支持。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7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用地、规划、财政补贴、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在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青岛蓝色硅谷等区域和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中,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

  3. 开展试点示范。积极开展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等)、钢结构与轻钢结构、模块化房屋三类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试点示范。棚户区改造、工务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要拿出一定比例先行先试,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建造,并逐步提高建筑产业化应用比例。

  (五)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围绕“数据一个库、管理一条线、监管一张网”的目标,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对工程项目、参建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信息,统一纳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系统,动态记录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健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工作联动、预警通报、违规约谈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建立与招标投标的挂钩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诚信管理的导向作用,使市场交易与现场监管信息共享、奖惩联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实行注册执业人员签章制度。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各方注册执业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相关工程技术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未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文件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验和归档。施工企业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

  3. 完善建筑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培训体系。要研究建立建筑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技术工人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4.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要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诚信信息、考勤及工资支付等情况。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劳务人员实名登记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9月)。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方案,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

  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4年10月30日前,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一并报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2016年5月)。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各地实际,每季度对辖区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检查情况报送市工程质量治

  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委将于2014年11月、2015年4月、2015年10月、2016年4月分别组织一次全市督导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6月-8月)。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总结报告报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7月10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将全市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市城乡建设委将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区市和个人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强化对工程质量、专业承发包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结果要即时体现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中,与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评优评先、市场准入与清出挂钩。

  (四)加大宣传,注重监督。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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