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4月27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4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4月27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各有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和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等工作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联系人:张隆,联系电话:85739955。
附件:
截止4月27日未按要求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截止4月27日未按要求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
21-青岛华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3-青岛纬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44-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46-青岛志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50-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
53-青岛国立设计有限公司
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8-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7-胶南市规划设计院
99-青岛立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5-青岛汉唐集成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23-山东精诚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32-青岛志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3-青岛琴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40-青岛亿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6-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73-青岛净源海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84-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3-青岛海大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5-青岛彩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02-山东海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7-山东融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只有图片格式的文件)
221-青岛海宇公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503-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505-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512-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521-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22-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530-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