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为勘察设计行业从业30周年优秀代表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通知的有关要求,请有关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材料于12月17日16:00前报送至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110室。
联系人:吕邕江
联系电话:85931913
通知链接:http://www.sdkcs.com/cms/www/generalnews/2899209619483.cgp
关于为勘察设计行业从业30周年优秀代表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2015年是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为城乡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典型代表和先模人物。为弘扬他们所彰显的“艰苦奋斗,创新进取”的行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勘察设计工作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经研究,决定为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3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勘察设计单位审查,各市勘察设计协会评议审定上报,省勘察设计协会综合评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报条件
凡目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的可申报:
(一)截止到2015年10月底,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时间累计满30年(含30年)以上;
(二)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全国工程建设领域行业协会个人荣誉奖、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市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各会员单位抓紧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申报。
2、本次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从业30周年优秀代表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和各地市协会、各专业委员公章的原件(格式见附件)。
2、申报人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各地市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比对审核,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在报送省协会时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比对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 健 电 话:0531-87087237
Email:shandks@163.com
附件: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从业30周年优秀代表申报表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