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关于征集工程建设标准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青岛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制定、实施监督、信息反馈、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作用,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智力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32号)有关要求,我站拟筹建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库,邀请我市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加入,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和行业组织等单位,凡是熟悉工程建设标准、具有较丰富工程建设经验的,对城乡规划、设计、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等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深入研究且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已入选国家、省、市标准相关专家库的人员可同时申报。
二、主要工作
(一)为青岛市制定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划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参与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评审工作。
(三)参与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评审、验收等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检查。
(五)参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评估,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做好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七)积极学习、引进国际工程建设标准。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热爱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专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优先选用具有标准化管理、标准体系研究、标准化项目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经历的专家)
(三)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标准发展趋势,年龄在65周岁以下,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多次参与标准编制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工程建设标准专家推荐表(含电子照片)。
(二)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三)在标准化领域取得的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五、征集方式及时间
按照个人意愿、单位推荐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均可填写推荐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办理退休的人员无需单位推荐),送(寄)至我站(同时报电子版)。我站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专家库,并统一向社会通告。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六、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尽快将专家征集文件转发或通知到相关人员,以保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李光芳,联系电话:0532-85066683。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602室。
电子邮箱:qdbz85066683@163.com。。
附件:工程建设标准专家推荐表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标准专家库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