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
换届工作的通知
青建城字〔2016〕46号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自2013年4月更新以来,入库专家积极献智献策,为全市城市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三年聘期将满。为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推进质量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及关键节点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专家库成员的广泛性、代表性,提高评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经研究决定进行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入库专家的调整和补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咨询机构等从事建设行业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盾构(TBM)顶管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及支撑体系工程,钢结构工程,应急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八个专业工程的专家。本次征集采用专家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二、专家主要工作内容
入选我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的专家,有资格被抽取参加以下专业活动:
(一)参与起草、审核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检测等方面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
(二)接受市政工程专项方案召集单位邀请,担任评审专家。
(三)参与我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等有关的工程检查活动。
(四)参与我市优质市政工程和文明工地的考核和评审。
(五)担当我市市政工程有关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的师资。
(六)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突发应急安全事件,在参加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险情时,为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七)承担市城乡建设委委托的工作。
三、专家入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地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二)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等方面的管理、科研、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工作。
(三)熟悉国家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设计、施工等工程实践经验。
(四)获得副高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业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事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能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
四、专家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填写《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表》;
(二)申报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五、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审核),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二号甲,并请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5日;
(三)市城乡建设委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和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志,将由市城乡建设委发文公布,入选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发放聘书;并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原有市政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专家资格于本次专家库发布之日起自动终止,如需续聘须参加本次专家库的申报;
(二)专家库成员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慎重筛选、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三)市城乡建设委统一负责专家库的组织、管理工作,未经我委同意,专家库成员不得以我委专家身份执行我委统一指派以外的任务。
附件:1.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表。
2. 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联系人:王静雅,联系电话:0532-86668807)
附件
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表.xls
青岛市市政工程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