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管理科室,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省级联合执法>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范围
省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时间为5月份。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海上交通、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将根据被检查市、县(市、区)产业结构、重大风险和隐患点、关键场所及重点部位,进一步明确检查范围及内容,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及任务
省执法检查组本次检查将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坚持查阅资料、座谈询问、检查现场、当场演练与操作等方式相结合,将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参与联合执法。省级联合检查时间不少于2周,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半天,企业数量少的市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40家,企业数量多的市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将实现市所属县(市、区)全覆盖。被检查企业名单由省执法组从各市“一县一册”名单和市县阶段执法计划中随机抽取确定。
三、有关要求
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260号令)和相关法规政策,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抽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