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报,受黄淮气旋影响,19日下午开始到20日夜间,我省将有一次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鲁西北、鲁中和鲁南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半岛地区有大雨局部暴雨,全省平均累计降雨量50~7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菏泽、济宁、枣庄、济南、泰安、莱芜、淄博、潍坊等市降雨量60~90毫米,部分地区100~150毫米,局地可超过200毫米,最大1小时降雨量50~80毫米;临沂、日照、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降雨量20~40毫米,局地50毫米以上。本次降雨过程雨量大、持续时间长,中西部地区可能出现城市内涝,为此省防总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赵润田副省长到会讲话。各级城市防汛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细化措施,全力做好城市防汛应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行动,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各地要立即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增强敏锐性,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处理;各级城市防汛队伍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待命,严密监控各类城市防汛工程、设施运转情况,针对积水路段和地区,加大强排措施,及时清理行洪河道阻水障碍和垃圾污物,确保排水通畅。对立交桥、低洼地区、河道、危旧房屋、旧城区、旧住宅区、城中村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短时间难以消除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易于辨识的警示标志,临时安置应急抢险和交通疏导等人防措施。要将雨情、汛情迅速通知到厂矿、学校、地下商业服务等重点防汛单位,遇有重大险情,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力度,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各地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停止施工并安排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防止倒伏坠落伤人。各风景名胜区、公园等景点要立即关闭,加强对园区内山体陡坡、假山、水景、游乐设施的维护和观测,并做好临时避险、人员疏散等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等市政公用企业、单位要落实好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水淹、防雷击,储备防汛物资,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有序。路灯管理部门要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路灯启闭时间,防止因大风大雨造成线路损坏,导致漏电、短路和大面积熄灯事故。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地要坚持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城市防汛办事机构要24小时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重要雨情、汛情、灾情要按程序立即上报。
城市防汛值班电话:
省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0531-87080821,87926542(传真)(工作日上班时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办公室0531-87080725,87910740(传真)(夜间及节假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