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勘察设计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管理科室,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
随着主汛期的到来,极端性气候事件多发频发,我市已进入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6〕5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着力强化重点区域防范。要抓紧组织对办公场所、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现场作业工地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经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依山建筑,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厂房和员工宿舍(包括违法搭建的活动板房及其他简陋集体宿舍区),依山建设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区及周边区域,依山建设的水库、堤坝、河道、市政工程等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区域和重要铁路、公路沿线,应重点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及周边区域,地铁等重大地下工程、抽排地下水施工区域,以及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裂缝区域要严防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各单位要及时做好临灾应急避险。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次落空”的思想,扎实做好临灾避险工作。一旦有极端气象或者成灾迹象,要坚决把危险地带人员撤出。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进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