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12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1月9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6年12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月11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各有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和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等工作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联系人:张隆,联系电话:13280889933。
附件:
截止1月9日未按要求报送12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2017年1月9日
附件:
截止1月9日未按要求报送12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
8 青岛海大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有限公司
20 青岛东方建设勘察院
33 青岛城市建设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4 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71 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5 青岛钢铁集团设计院
78 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81 青岛绿韵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89 青岛胶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0 青岛新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1 青岛住宅开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7 胶南市规划设计院
99 青岛立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6 青岛绿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19 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130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132 青岛志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3 青岛琴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7 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
176 青岛华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77 青岛正裕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184 青岛经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6 青岛通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187 青岛新天地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
190 青岛港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93 青岛海大海洋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山东海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7 山东融海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12 青岛颐杰鸿利科技有限公司
217 青岛创丽装饰有限公司
225 青岛中安方大建筑有限公司
226 山东金澍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227 青岛欧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4 青岛海诺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5 青岛义和钢构有限公司
502 山东地矿开元勘察施工总公司
503 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505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506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514 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515 浙江尼塔园林景观发展有限公司
517 华优建筑设计院
521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山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2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523 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530-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32 泰安市泛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33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36 上海开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