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45号)印发后,各区(市)政府陆续指定牵头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开展辖区内的试点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青政办字〔2016〕1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予以公布。对于符合青政办字〔2016〕14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既有住宅,在业主对加装电梯事宜酝酿、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施主体可按程序向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附: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区域 | 牵头部门 | 联系电话 |
市南区 | 市南区城市建设局 | 88729565 |
市北区 | 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 81631023 |
李沧区 | 李沧区建管局 | 87639166 |
崂山区 | 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 | 88999780 |
黄岛区 | 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 86161667 |
城阳区 | 城阳区城建局 | 87866290 |
胶州市 |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 | 82289223 |
即墨市 | 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 86530208 |
平度市 |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 | 88337208 |
莱西市 | 莱西市城乡建设局 | 87420797 |
高新区 | 高新区建设局 | 66966606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