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2017〕18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青岛保税港区管委、红岛经济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
近期,全国全省和我市相继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涉及道路交通、电力建设、建筑施工等多个行业领域,教训十分深刻,充分暴露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坚决堵塞各种漏洞,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近期几起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鲁安明电[2017]3号)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区域、本行业和季节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分析掌握本区市、本部门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面临的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继续深入开展“大快严”工作基础上,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态势,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以及国省道和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黑校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携带危险品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电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5.14”较大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电力建设施工专项整治,督促各类电力工程项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对施工作业前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重点环节和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严格落实施工方案,杜绝抢工期、赶进度、违规操作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对问题企业和项目要坚决采取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火灾。按照《2017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青安〔2017〕16号)要求,结合全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加强市场、商场和仓库用电管控,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四、建筑施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号)要求,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现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实施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防止坍塌、高处坠落和防触电、防火、防中毒等安全预防工作的落实情况;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隐患治理整改情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整改到位。
五、危险化学品。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针对夏季汛期化工安全生产特点,突出抓好对“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泄漏安全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销售环节安全管理。进一步整治化工生产企业中的突出问题。对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六、旅游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市旅游特点,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海上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开展对旅游包车、旅游船舶以及码头、发车站点的安全检查;对景区内运营的机动车辆、电瓶车和娱乐设备设施、缆车以及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突出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对酒店及住宿设施,包括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的消防安全、餐饮安全、防拥挤踩踏坠落等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环节的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强化检查督查,领导干部要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分析薄弱环节,盯住风险节点,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要将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要依法从严从紧从快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责任追究。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职责,确保所有事故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公布调查报告,事故责任人都依法依规受到追究。严格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公开进行曝光。
五、全面提升应急值守和应对处置能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针对性强的综合实战演练,提升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事故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如实报告,尽全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将通知精神立即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或本行业系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请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委5月25日前将落实《关于近期几起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鲁安明电[2017]3号)情况和下一步计划,通过金宏网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关于近期几起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鲁安明电[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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