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驻青高校,科研机构: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服务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智力支持作用,促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公开征集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恪守执业道德,无不良个人记录;
(二)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以及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接受青岛市财政局监督管理;
(五)青岛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专业范围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入库专家按行业(专业)实行分类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专家优先选聘市级及以上会计领军人才、市财政局选聘的会计咨询专家;其他行业(专业)管理专家根据专家特长和行业项目特点进行细分。本次征集所需专业主要有:
(一)工程造价咨询、资产评估及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园林绿化、供排水、道路桥梁、城乡规划、场馆建设、维修改造、装饰安装、污水垃圾处理、人防工程等基本建设与维护领域;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种子、园艺、农药、肥料、植物保护、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畜牧养殖、兽医、动物防疫、造林、森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渔业水产、海岛和海域保护、海洋生物、水利、水资源、水土保持、传统村落保护等农业领域;
(三)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及重大隐患整治等;
(四)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卫设施、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等环保领域;
(五)对外经济贸易、内贸商业流通、服务外包、旅游、会展等服务业领域;
(六)物流业、航运业等交通运输领域;
(七)机械钢铁、矿山冶金、电器制造、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汽车机车、食品饮料、纺织服装、船舶海洋、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技术、生物医药等制造业领域;
(八)宣传文化、对外宣传、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医疗卫生、文物保护、就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领域;
(九)演艺、动漫、数字传媒(新媒体)、影视内容制作、产业园区、特色街区、书画工艺、音像销售等文化产业领域;
(十)其他领域的专家。
三、评审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权利
1.可查阅被评审项目相关制度及相关情况;
2.提出评审范围内的专业质询,以深入了解评审对象的相关情况;
3.在工作过程中,到部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评;
4.在评审过程中独立发表意见;
5.对需要表决的评审事项行使表决权;
6.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在参与工作前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准备评审意见;
2.对参与工作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应具体、可操作;
3.对需要表决的评审事项进行表决;
4.按要求填写专家意见;
5.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6.在工作中,及时与市财政部门保持联系,交流、沟通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向市财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7.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市财政局书面报备通讯、单位变动等情况;
8.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政要求、保密及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管理及工作考评
(一)专家接受市财政局的邀请或委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凡与相关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事前说明,主动回避。
(二)被选定的专家,无故不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或中途中止的,自放弃或中止之日起一年内不再选用。两次无故不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或中途中止的,取消专家资格。
(三)对专家的服务质量实行绩效考评。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束后,聘用方根据专家实际工作情况,对专家进行量化考评。
(四)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财政局将进行解聘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
1.泄露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或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工作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按规定应该主动回避而未向聘用方提出的;
4.专家参与工作后,对其工作情况考评结果为不及格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五、征集方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可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1)和《专家报名汇总表》(附件2),将所填报的表格连同下列资料送至市财政局预算评审管理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应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汇总后一并报送;个人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专家登记表中加盖单位公章,未盖章要说明原因。
(一)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三)个人业绩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性材料;
(四)1寸免冠近照两张(其中1张贴在专家征集表右上角“照片”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2013年-2016年期间,曾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预算评审专家的通知》(青财预评〔2013〕5号)要求,已向市财政局提供过申请入库资料、且相关个人信息没有变更的专家,本次申请入库只需提供《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即可,不用提供其他资料。
六、其他要求
聘请专家参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预算管理科学性、公正性的可靠保证,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广泛宣传。请将有关资料,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前寄、送到市财政局预算评审管理处。对经审查合格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聘用。
受理单位:青岛市财政局预算评审管理处
联系人:成斌 张青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1504室
电 话:0532-85855833 ,85855821
传真:0532-85855803(务必注明收件人)
邮编:266071
Email:yusuanpingshen@163.com
附件:1.青岛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登记表
2.专家报名汇总表
青岛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专家登记表.doc
附件2—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