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建城字〔2017〕130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为做好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我委组织编写了《青岛市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执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单位应将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项目中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委托设计单位同步完成,同步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受理其主体工程的审查。
二、设计单位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时,应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海绵城市设计规划方案为依据,相关设计参数、标准应满足规划方案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图时,应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本要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规定为依据进行审图,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及相关盖章设计文件。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联系。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青岛市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
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试 行)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青岛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组织从事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专家,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本要点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两部分,为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要点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单位在试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主编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参编单位: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 总 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青岛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审查内容,统一审查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和省、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青岛市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1.2 本要点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规划区内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1.3 本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是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主要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建筑与小区两方面内容。
1.4 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应有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除按照本要点内容审查外,还需执行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等规定的相关内容。
2 城市市政道路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序号 | 项 目 | 审查内容 |
2.1 | 设计文件内容 | 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 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 3.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计算书。 在满足以上三项内容基础上,尚应满足《青岛市海绵城市道路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
2.2 | 施工图设计深度 | 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海绵城市专项控制指标、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设施的指标参数、后期管理维护等基本要求。 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设施总体布置平面图、汇水分区及径流组织平面图、海绵型道路设施竖向图、海绵型道路横断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凹式绿地及其他海绵设施详图等。 3.城市市政道路绿化带的海绵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造成破坏。 |
2.3 | 强制性条文 | 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中涉及到城市市政道路海绵城市设计的强制性条文。 |
2.4 | 控制指标 |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如有区域详细规划指标,按区域详细规划指标执行;如无区域详细规划,按专项规划指标执行,且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为45-75%。 2.具备透水地质要求的新建(含改、扩建)人行道、城市广场、步行街、自行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路面,且透水铺装率不应小于70%。若受地质条件所限无法满足要求,新建和改建人行道的透水铺装率分别不低于50%和30%,新建和改建自行车道的透水铺装率分别不低于40%和20%,新建和改建步行街的透水铺装率分别不低于70%和50%,并辅助以渗管、渗渠、入渗井等入渗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3.市政道路绿化带中下凹式绿地面积占绿化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25%,下凹深度宜为100-200mm。 |
3 建筑与小区海绵性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序号 | 项目 | 审查内容 |
3.1 | 设计文件内容 | 1.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包含上位规划审批的文件及附图)。 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主要包括设计说明、海绵城市设计总平面图、海绵设施布局及施工详图、排水管线规划图、海绵城市规划强制性指标及引导性指标表、海绵设施指标表等)。 3.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计算书(含下垫面分析)。 |
3.2 | 施工图设计深度 | 1.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公式及内容、所采用的海绵设施的指标参数。说明书中应根据上位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中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它海绵强制性指标。 3.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如下内容:海绵设施总体布置平面图、汇水分区及径流组织平面图、排水管线规划图、海绵设施大样图、雨水调蓄等海绵城市设计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
3.3 | 强制性条文 | 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中涉及到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的强制性条文。 |
3.4 | 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应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它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进行复核,对透水铺装率、下凹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生物滞留设施率等措施进行评价。各项控制指标应符合上位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控制要求。 |
4 审查依据
4.1国家政策、法规、文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3号)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程》(GB50400-2016)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2017)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
《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188-201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4.2地方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0号)
山东省《海绵城市设计规程》(DB37/T5060-2016)
《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16)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6〕8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42号)
《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青岛市海绵城市道路建设技术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