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厅字〔2017〕53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11月26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11月27日,莱西市水集街道姜家泊村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1月28日,城阳区夏庄街道东黄埠社区新埠花园小区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2月1日,即墨区蓝村镇华骏物流园一橡胶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事故损失正在统计中。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和分管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于12月2日又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就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反映出部分区市、部门和单位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措施不过硬、效果不明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深入查找各自领域存在问题,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从现在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排查处罚力度,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变事后查为事前严查严防,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要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健全常态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点抓好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场所和单位的专项整治。二要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水平。推进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巩固单位消防安全基础。火灾高危单位和高层建筑内的重点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1次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单位要组织1次全面防火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要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三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加强对单位员工、农民工岗前和日常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政府、部门、社区三级消防演练机制,组织多部门联动参与的大型消防演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1次以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为内容的消防演练。
(二)立即开展冬季取暖安全大排查。一要开展冬季煤炉取暖安全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尚未集中供暖住户、学校、工棚的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立即开展1次冬季煤炉取暖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出租房、寄宿制学校、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宿舍、旅馆饭店、洗浴中心、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二要开展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各区市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两微一端”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三要强化“煤改气”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煤改气”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建设安装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储气(液)设施设备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煤改气”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合法合规,符合安全条件;加强对“煤改气”用户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巡检,及时妥善处置发现的问题,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一要狠抓路面执法管控,依法严惩重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实现事故、伤亡“双下降”目标。二要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实行“边巡边查、定期普查、雨雪后必查”的“三查”措施,对事故多发路段、团雾路段、高危路段等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不发生问题。三要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加强大型客运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地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四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大力深化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五要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控,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六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作用,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曝光警示,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和驾驶人,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
(四)深入开展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井工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严防中毒及淹井、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各区市、功能区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一)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尤其要做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大型商场、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
(二)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干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有效处置。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恶意炒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全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作用,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防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发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各区市、功能区和各行业部门要立即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成立专项检查组,由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省、市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