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及意见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监理、施工、建材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标准全面有效实施,现对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征集使用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反馈。
一、 征集内容
1.现行标准中标准条文之间或标准之间表述不统一、互相矛盾的情况;
2.标准内容与我市实际情况不符、难以执行的情况;
3.其他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主要原因和建议;
4.针对“住宅工程高品质建设”有关标准的实施难点和建议;
5.其他问题和建议。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应内容具体,数据详实,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按照以下分类,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我们将对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处理意见后,及时公布。
施工技术类标准(包括质量验收、安全技术等)反馈至市建管中心造价处,邮箱:qdbz85066683@163.com,联系人:程萌凯 ,联系电话:85063892;
检测类标准反馈至市建管中心技术处,邮箱:jgzxjscjc@163.com,联系人:韩小龙,联系电话:85065002;
建材类标准反馈至市建管中心建材处,邮箱:Lw668876@163com,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66887626;
勘察设计类标准反馈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处,邮箱:shigongtu2020@163.com,联系人:丁亚男,联系电话:85739955。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