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申报及相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鲁建执注函〔2019〕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水平,方便个人和企业办理人员注册及证书领取,现将注册申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报流程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除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申报业务由个人和单位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不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无需在《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系统》中做任何操作。
二、证书领取流程
1、初始注册及补办注册证书:注册审批完成后,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sdjs.gov.cn/)——注册中心——通知公告栏,公布证书领取名单。有关单位根据公布的名单及批次号,填写打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单》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单》,领取人带身份证件及此领取单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57号注册受理大厅)领取证书。
2、变更及延续注册:注册审批完成后,原注册证书继续有效,无需领取新证书。企业可根据“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执业印章信息自行刻制印章。
三、预注册办理流程:
初次申请勘察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需要办理预注册业务,企业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注册人员注册数据(包括全部附件材料,企业资质一栏填写“正待申请”),并将经注册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原件一份(纸质材料)报至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注册中心出具预注册证明,以便企业申请资质。
待企业取得资质(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资质号证明)后,企业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上“补正材料”栏,补正企业资质证明的扫描件并完善相关信息后上传。
四、单位更名办理流程:
企业单位更名不需要在“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电子数据。将下列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制成压缩包,把企业新名称设置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zhiyeglb@163.com即可。
1、单位更名报告(报告中说明原单位名称、更改后现单位名称并申请本单位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更改注册单位名称,不用列出注册人员名单);
2、工商管理机构出具的更名通知单(需体现新单位名称和旧单位名称);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需体现企业新单位名称)。
五、申请注册人员和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请注册人员涉嫌违规注册、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行为记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社会公开。
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