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执法函〔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详见附件2),现将勘察设计行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通知》和《补充通知》,提高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有关问题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增强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严肃认真对待专项整治,积极自觉参与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及行业从业人员要迅速开展“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以及买卖租借专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办理注销等相应手续。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纸制版盖单位公章)和勘察设计行业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3月26日前报送至我局勘察设计处(地址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22室)。
三、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实施全面排查,对已经完成自查自纠仍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从严查处,并认真梳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指定专人具体抓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务必按时完成企业和个人自查自纠,并报送自查有关材料。要贯彻边查边改原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6日
(联系人:邓基忠,联系电话:85766180)
附件1: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3: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注册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