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水平,全面准确地把握行业重要经济指标变化情况和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现就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
(一)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作为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行业经济数据的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做好行业内相关企业统计数据报送的协调、督促和把关等工作。
(二)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均要按照要求,做好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启用综合平台报送行业经济数据
目前,青岛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中的勘察设计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模块已初步具备应用条件。自2019年1月起,勘察设计行业经济形势月报将在综合平台试运行三个月。
试运行期间,采取综合平台报送和传统方法报送并行的方式,即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既要通过综合平台全面准确报送数据,又要继续按照传统方法报送经济运行数据。
试运行期后,停止使用传统报送方法,统计工作全部纳入综合平台管理。综合平台使用帮助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认真填报经济运行数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1天)前进行数据填报。对于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交统计数据的,相关单位要做出书面说明。
(二)勘察设计协会要对企业报送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各有关企业要在2个工作日内对数据进行核实再上报。
(三)勘察设计协会要及时汇总统计结果,梳理存在问题,并于次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1天)前,将统计报表、统计结果按时报送上一级统计单位。
(四)勘察设计协会要将未报、错报、漏报统计资料的企业名单及存在问题等信息及时报我局,我局将根据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及时上报或编报虚假数据的单位,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诚信考核扣分,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1.青岛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勘察设计经济运行分析用户使用帮助
2.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报送要求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3日
(勘察设计处联系人:丁亚男,联系电话:85739955
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张 隆,联系电话:88950292)
附件1 勘察设计经济运行分析_用户使用帮助.doc
附件2 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报送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