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3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3月26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3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3月26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附件:
截止3月26日未报送3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截止3月26日未报送3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
50-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
58-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61-青岛原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9-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170-山东新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2-青岛汇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9-青岛新大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12-青岛中源电力电气有限公司
517-华优建筑设计院
518-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522-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802-青岛圣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803-青岛普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