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
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等事项按省住建厅《关于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选取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审查完成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各1个项目,将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审查合格书在10月30日(周三)前报我委规划设计处(报送地点:宁夏路288号,软件园1号楼裙楼二楼报件大厅)。同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自行组织对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检查工作。
三、这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次考核,各区(市)建设局、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我市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水平。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各审查机构要根据现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省住建厅审查机构考核标准和往年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完善相关事项,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基本条件、审查行为和审查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联系电话:85739955。
附件:
《关于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3年10月25日
附: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水平,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10月底前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考核内容
围绕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机构建设、资信场所、市场行为、审查业务质量等方面,重点核查技术力量与资质不符、错审漏审强条及审查后存在安全隐患、越级承揽审查任务(包括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程未经初步设计审查)、勘察报告未能前置性审查、压价竞争、不履行备案手续、审查时间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核查方式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抽查图纸、各市检查和实地考核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抽查图纸阶段: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审查完成的施工图项目清单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从项目清单中抽取项目并组织专家对抽查的图纸质量进行核查。
(二)各市检查阶段:各市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过的图纸进行质量检查,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质量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三)实地考核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11月份组织考核组对照考核办法和标准,分组对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组人员组成及赴各市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考核组对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写出书面报告,对违规施工图审查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召开全省施工图审查考核结果通报会议。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认真组织考核工作;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确保各项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全面、及时。
联系人:曲兴隆 0531-87080867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