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11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11月25日9:00,仍有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11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1月26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附件:
截止11月25日未报送1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截止11月25日未报送1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
3-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11-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6-青岛金日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17-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核工业青岛莱西工程勘察院
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5-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6-青岛筑原建筑设计事务所
80-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6-青岛中润公用事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06-青岛东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2-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
131-青岛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33-青岛琴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6-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3-青岛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92-青岛汇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青岛天马建筑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山东海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2-青岛中源电力电气有限公司
802-青岛圣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803-青岛普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504-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16-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只报送了图片格式的文件)
517-华优建筑设计院
522-烟建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