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青人社办字〔2014〕142号
关于领取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书办理时间:2014年4月28日- 5月9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4)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办理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82658002
附件:1.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