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
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
青建办字〔2014〕60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第二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2014〕28号)要求,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底开展一次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面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本次集中检查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勘察现场作业监管等工作的检查。
二、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尚未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区(市),要加大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制定出带有明确时间表的工作计划。
三、关于工程勘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等。勘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分工按附件执行。
四、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项目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检查。结合工程勘察现场作业申报制度的执行,加大巡查力度,对正在进行的勘察作业现场进行“四不两直”形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勘察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质量和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是现场作业前是否按照《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青建办字〔2012〕1号文件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地下管线资料交接单”,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清楚场区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现场作业是否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安全生产和现场作业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14号)的执行情况等。
五、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勘察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对项目地点在辖区内且正在进行的勘察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汇总相关情况后,于2014年9月1日前报告到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有关报告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处”。8月底之前,市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督导检查。
六、本次集中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检查范围要涵盖每个企业。勘察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活动。采取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明查与暗访、巡回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一线操作人员的管理,彻查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程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区(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持续地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和对勘察质量、市场秩序的监管相结合。
特此通知。
附件:青岛市工程勘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分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联系人:梅学彬,联系电话:8573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