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通知
青建办字[2014]7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规定,“工程勘察项目中的工程钻探、凿井业务需要分包时,应由承揽该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对整个工程勘察项目负总责”。目前,我市具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只有三家(名单详见附件),勘察劳务企业数量还不能满足我市工程勘察行业的发展需要。因此,我市需要尽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并逐步规范勘察市场秩序。
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现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依法成立勘察劳务企业、申办勘察劳务资质,开展相关业务,支持劳务企业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鼓励我市没有勘察劳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依法申请勘察劳务资质增项;鼓励工程勘察单位自带劳务工人,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开展工程钻探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办勘察劳务资质;鼓励外地具有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在我市办理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开展勘察劳务工作。
三、申办勘察劳务资质的标准、办理程序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和相关配套文件执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没有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勘察劳务工作。各单位要加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申请,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保持劳务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为加快培育勘察劳务企业,省住建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将于今年9月份举办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包括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拟取得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应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具体业务可联系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电话:85931913。文件详见青岛勘察设计信息网《关于举办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网址:www.qdkcs.com)。
五、本市企业申办勘察劳务资质或外地入青勘察劳务单位办理信用登记,应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城乡建设委窗口提出申请。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联系电话:85916568。
六、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的重要意义,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培育勘察劳务企业既是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明确工程勘察质量安全责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保护勘察单位合法权益的需要。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各工程勘察单位要依法开展勘察业务承包和劳务分包工作,各勘察单位要将本《通知》向目前企业的劳务合作单位和个人进行传达。
附件:青岛市具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名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青岛市具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勘察资质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核工业青岛工程勘察院 |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甲级,勘察劳务类 | 莱西市29信箱,李沧区兴国路1号 | 88422732 |
山东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勘察劳务类 | 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科技园研发楼四楼 | 80698085 |
青岛滨海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勘察劳务类 | 市南区台湾路2号乙1栋2单元201户 | 85629028 |
备注:名单如有变化,将在青岛勘察设计信息网公布(网址:www.qdkc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