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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02
我市成功组织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日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承办的全市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顺利落下帷幕,全市多家园林景观设计单位经过单位选拔后,共有42名设计师参加了全市竞赛。通过基础理论及快题考试,共有12名参赛设计师分获一、二、三等奖。获奖设计师还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代表青岛市参加全省竞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来高度重视全市工程设计水平提升,通过采取行业评优、学术竞赛等不同方式,大力营造争优创优氛围,培养树立精品意识。市勘察设计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则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市勘察设计协会在本次竞赛的组织过程中,通过基础专业知识理论和手绘快题的题目设计,鼓励广大设计师关注打造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力,得到了参赛单位和选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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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7 - 0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    7月5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设计人员能力提升第三场培训会,会议设置市内三区会场、各区市会场,以及企业会场共12个会场。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观看了全国勘察设计大师任庆英《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山东省建筑设计大师《建筑设计碳排放计算导则》解读相关视频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能力提升培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参训人员受益匪浅。本次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旨在提高工程设计整体水平、造就更多大师、青年人才和卓越工程师等优秀人员而实施的,共分8个专题,含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师负责制、抗震技术应用、BIM技术应用、勘察管理信息化等内容。下步,将继续按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后续培训工作,为设计人员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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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16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中勇夺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六项、团体奖两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隋龙、青岛境语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辛哲、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勇晨三人获得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隋龙、辛哲还将推荐参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本次竞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现了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内注重作品质量、创造业内精品的行业氛围。市勘察设计协会将继续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力争使我市的勘察设计水平迈上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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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9 - 14
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9月13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青岛邮电部疗养院举行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成立暨企业风险管理讲座活动。来自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执法协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领导一起为调解中心揭牌,标志着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成立。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调解中心副主任陆涛共同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贵成在主持会议时,首先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并在代表调解中心表态发言时表示,调解中心的工作对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来说,是协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新起点,也是更加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履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考验,调解中心将在今后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服务理念,全力做好机制建设、政策宣传、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模式探索等工作,努力为建设行业的规范化提供专业咨询,降低付诸仲裁、诉讼的工程争议纠纷数量,节约行政资源,为行业的平稳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汪青松在讲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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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5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协会荣获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要求,全市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取得决定性成果,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2019年10月,青岛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对40个先进集体及1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会荣获“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会坚持以“桥梁、纽带、服务、自律”的工作理念,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推动行业自律和技术进步,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把握自身作为行业组织的特点,明确提出协会应“自觉履行社会或行业公益活动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帮扶资金,参与了多个帮扶项目和对口扶贫村镇的脱贫攻坚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下一步,协会将以荣誉作为激励的力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强化机制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发挥一个行业组织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应有作用。 (2019年10月,中共青岛市纪委派驻西庄村第一书记、中共莱西市沽河街道西庄村支部委员会向我协会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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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12
11月8日,青岛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第八次联席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在我市从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讨论了健全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数字化审查的工作措施、近期审查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并就行业关心的事项进行了研讨。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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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25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取得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七项、团体奖二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蔡宜君获得一等奖、中青建安集团胡杨、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冬雪获得二等奖、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宋维泽等七人获得三等奖。由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青建安建设集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青岛一队、青岛三队分别荣获团队奖。近年来,我会积极致力于全市建筑领域BIM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BIM技术应用,积极协助各单位申报BIM技术应用的国家、省级相关比赛。先后有多家企业先后获得省级BIM技术应用比赛奖项,为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BIM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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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2 - 17
全国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12月11日,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共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市成功召开。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施设作了题为《奋斗七秩 峥嵘岁月创辉煌,砥砺前行 创新发展续华章》的大会报告,全面回顾了勘察设计行业企业70年来的发展成就与经验,分析了行业企业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并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报告系统分析了当前行业面临的外部发展形势和发展机遇,指出当前全球经济放缓,投资乏力,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投资趋缓。同样也面临着高质量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主要包括:着眼补短板、调结构,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眼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走实走深等。二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催生新的服务内容,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将拓展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链条和业务内容。报告提出,行业企业未来发展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以“绿色、先进、经济、舒适”为方向开展技术服务。二是面向工程全生命周期开展技术与管理服务。三是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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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3 - 02
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募集疫情防控善款74万余元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牵动万众心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迅速行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下,积极号召全体会员单位认真落实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的同时,同时在协会会员单位中发起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慈善募捐活动,呼吁协会会员单位积极发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用行动凸现大爱情怀,齐心协力投入这场疫情防控战。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腾远建筑设计事务所、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中房建筑设计院、青岛三和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共12家会员单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第一时间通过企业捐款、发动员工捐款等方式,捐助善款共计747450元,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2月17日下午,市勘察设计协会将款项全部汇入市慈善总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账户。市勘察设计协会支部同时积极响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倡议,发起了面向协会内部党员职工的自愿捐款倡议,共募集善款30400元,一并转入市慈善总会账户,为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贡献了微薄的力量。 (插入各单位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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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9 - 02
关于召开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宣贯培训会议的预备通知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标准相关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秉承服务行业宗旨,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拟定于2019年9月20至21日在青岛召开宣贯培训会议。本次培训将邀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近十位编制组成员,涵盖各个专业,详细介绍标准修订背景与要点,并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五大要素为核心,解读条款技术内容与评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会议内容1.介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概况:2.深度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条款及技术内容;3.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方法及实践分享。二、 会议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报到,20、21日培训,会期两天。三、 会议地点青岛(具体地点待定)四、 组织单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五、 会议组委会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一斐 张俊电  话:0532-88950288邮  箱:qkxmsc@126.com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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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1 - 08
关于举办“基于云平台的广域网下多方BIM协同平台及BIM实际工程应用研讨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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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1 - 17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报送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综合平台报送。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勘察设计行业经济形势月报将在综合平台行进行报送。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重视,加强报送意识。三、本月报表报告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2019年的数值不再累计,要清零。四、自2020年1月份起,平台增加了部分报送指标,系统将在1月20日修改完成并开放报送界面,企业可在1月20日后报送1月报表。考虑1月份报表报送时间与春节假期重叠,2020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可在2020年2月5日前完成报送。报送方式为: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的右侧找到业务办理模块中的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点击进入该平台首页进行登录操作,具体使用方式详见勘察设计经济运行分析用户使用帮助(附件1)。三、各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四、对于不及时上报或编报虚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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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4 - 14
关于公布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勘设协字[2020]1号)文件要求,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企业,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评审。通过材料审核、汇总、综合评分,并在勘察设计信息网公示后,共评选出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3家,优秀企业管理者23名,先进工作者200名,现予以公布。 附件: 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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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7 - 07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第四批深基坑工程专家库的通知》要求。我会组织了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入库评选工作。经各单位积极参与,共报名159人。经材料初审、复审,并进行专家评审后,共评选出拟入库专家5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任何企业或个人对本结果有疑义,均可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532-85931913。 附件:第四批深基坑评审专家名单.xlsx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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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1 - 05
各会员单位:按照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协会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本保障。为确保更好地服务会员,促进各项工作及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请未缴纳2020年度会费企业于近期及时缴纳。希望各会员单位对本单位的会费缴纳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还未缴纳往年度会费的请一并缴纳。按照会费标准(详见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以及会费决定(详见附件二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20〕6号)),2020年度会费缴纳的标准分别是:副理事长单位4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秘书处联系电话: 0532-88950288财务联系电话:0532-88950270邮 箱:qkxmsc@126.com  单位名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银行帐号:3803021019200177135  附件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青勘设协字〔2019〕8号)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 各会员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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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4 - 25
建筑设计行业 2021 年院长论坛2020 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各设计企业防疫、生产两手抓,发扬奋斗精神,多措并举,多数企业第二季度产值强势回正,有的企业全年产值更是实现逆势攀升。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以内循环为主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环境,以及更为复杂更多不确定性的行业发展局面,设计企业如何保持战略定力,在危机中找商机,积极主动拥抱变革,做精主业、补短板,形成独特专业优势。只有思维变革才能引导企业改革突围。为了更好地认清行业严峻复杂的发展态势、找准企业发展定位、做好精准的战略规划,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指导下,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于 5 月 14-15 日在广西南宁组织召开“建筑设计行业 2021 春季院长论坛”。本次论坛主题是“规划十四五·开创新未来”。积极研讨在当前环境下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破解方法,群策群力、形成广泛共识,确保建筑设计企业的行业地位,开启行业未来发展窗口,构建行业发展同心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构架指导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支持单位: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协办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时间/地点时间:5 月 13 日报到,14 日全天、15 日上午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沃顿国际大酒店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88 号 0771-2111888三、会议主题规划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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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06 - 16
关于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根据《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规定及近期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1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3:00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大会议室(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208室)三、主要内容审议《减免2021年度会费的提案》、新入会单位申请等议案,研究部署宜居博览会参展、专业委员会筹备、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四、出席范围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全体理事。五、其他事项1、 请所有参会代表将参会回执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15:00时前发送至秘书处qkxmsc@126.com邮箱。2、 请理事本人准时参会。理事本人因故确不能参加会议的,请签署书面授权书,授权理事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会。3、 请所有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佩戴口罩及其他相关防护设施出席会议,并请配合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 联系人:王一斐    电话:88950288 附件1:参会回执.docx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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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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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

青政办字〔2014〕8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加强和规范建筑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建筑质量水平,根据“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建筑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对未经批准、手续不全开工建设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依法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要停止资金拨付。其中,未取得用地手续的,由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取得用地手续、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由城管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取得规划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由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查处。

  (二)强化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相挂钩的运行机制,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效联动。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排水、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要打破行业垄断,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及操纵评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着力规范工程承包发包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肢解发包。凡中标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另行发包。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排水、通讯、消防等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插手已招标确定的单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依法分包工程必须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承包。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要纳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罚款、暂停招标投标、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等处罚。

  (四)大力整顿规范建材市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材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积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高标号水泥、高性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鼓励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规划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建筑材料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抓好建筑材料的流通管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和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工程材料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做好新型建筑工程材料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税务、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税收和补贴优惠等扶持政策。

  (五)依法规范村镇工程管理。限额以上村镇建筑工程,要依法纳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村镇建筑项目实行属地管理,要加强对村镇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和农民自建房建设的管理。凡实行封闭管理、超越权限办理建筑工程审批事项,以及逃避监管或阻挠建设行政执法的,由区、市政府责令改正。

  二、进一步落实参建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一)突出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因队伍选择、肢解工程、材料供应、资金拨付、工期要求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建设单位要按照法定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住宅工程要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凡是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擅自使用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二)突出勘察设计单位的基础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对因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或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服务,对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内容,要按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勘察单位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设计单位要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深度和完整性,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需征得业主同意;对涉及工程质量的重点部位、环节及建筑材料性能等,要在设计文件中明确。

  (三)突出施工单位的直接责任。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作为建筑工程的直接实施者,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因违反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材和转包、违法分包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施工质量负总责,对分包单位的企业资信和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协调管理施工现场所有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牵头负责现场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及上报等事项。因未履行管理职责、把关不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四)突出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监理单位及其项目总监是过程质量监控的责任人,对因队伍资质、材料进场和工序验收审核不严格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监理单位要配备相应的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进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对桩基施工、混凝土浇筑、防水、外墙外保温、外窗安装等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单位发现质量问题需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制止无效的要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职的直接报告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

  (五)突出中介机构的相应责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要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工程检测机构对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工程检测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检测机构要坚持“谁检验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验人员互查、检验质量考核奖惩、检验过错责任追究、检验材料现场复核等制度。完善检验样品保存备查制度,加强对检验样品的管理,推行可追溯备查,确保在检验报告签发后的3个月内实现对检验样品的再复核或复检,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质量管理,严抓建设关键环节

  (一)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健全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规范工程专项设计程序,对于以原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基础进行的专项设计内容,需经原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后方可实施,确保原设计文件的使用功能和安全不受影响。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要按规定履行变更程序,重大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变更文件要明确是否属于重大设计变更。建立建筑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既有建筑临近设计年限5年前,设计单位要书面通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可靠性检测鉴定。

  (二)落实抗震设防标准。应用隔震与消能减震技术,适度提高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避免采取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形体。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严格按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农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楼面等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在正常设防标准基础上,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

  (三)强化现场质量管理。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组成框图上墙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现场管理人员应与中标人员一致,确保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杜绝中标项目经理和总监挂名不到场的现象。参建各方要通过搞好图纸会审、二次深化设计、技术交底,做好前期策划和质量预控管理,健全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机制。继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通过设置材料设备样品库和工程样板、统一基准避免施工尺寸冲突、实体检查记录上墙、推行外墙外窗淋水试验等措施,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现浇混凝土楼板开裂、填充墙墙面裂缝、外窗渗漏、外墙外保温质量控制不到位、卫生间渗漏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设计文件要单设防治专篇,明确防治措施,设立关键工序施工样板,力争3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四)规范建筑材料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建筑材料监管。完善检验验收制度,严格履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对每批次进场材料都要进行验收,及时进行相关检验和检测委托工作,杜绝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不合格建材。严格取样见证和送检见证制度,落实建材检测工作责任,严禁未检先用。检测机构要实行见证取样送检人员身份登记制度,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合格检测结果,要立即报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施工现场要将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五)严格工程竣工验收。严格工程竣工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执行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定。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好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人员组成和资格应符合相关要求,有条件的要邀请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参加。住宅工程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一户一验”,重点检查外墙、外窗、屋面、卫生间及管道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建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制度,复核比例不低于10%。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六)落实保修和维护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探索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开发(建设)单位作为保修期内质量投诉受理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人反映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业主在房屋装修改造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承诺不得破坏承重结构和管线设施;因装修导致质量问题或造成损失的,业主要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完善住宅公共部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解决工程保修期限以外既有住宅公共部位的维修经费问题,化解使用、维护隐患,切实保障住户合法权益。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危房档案,加强危房排查和检测鉴定,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加固改造。

  四、进一步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各区、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建设,根据本地建筑工程规模,保证质量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各区、市要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积极推行差别化管理,对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和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监控;强化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指导,完善考核评价办法。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常态化检查方式,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强化对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结果要即时体现在各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评价系统当中,同时与企业及从业个人的资质资格、评优评先、市场准入与清出挂钩。

  (三)推进建筑产业化。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通过模块化设计、工厂化制造、集成化施工,形成建筑产业化生产和施工能力。各区、市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并逐年提高。在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中,优先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鼓励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务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鼓励商业开发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优先扶持现代建筑产业,鼓励建筑产业化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四)推行优质优价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程优质优价制度,并纳入招标投标管理中,建设单位要按合同约定对获得优质工程等级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补偿奖励。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企业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费用来源、执行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并在工程获奖后予以兑现。

  (五)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建筑质量追溯制度,将建筑工程档案及参建各方法定代表人及责任人员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到城建档案,并在竣工工程显著位置镶刻责任铭牌。在建筑设计寿命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承担终身责任。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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