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
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建办字〔2014〕89号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企业:
近期,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厂加工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姜异康做了重要批示,郭树清省长带领有关部门和人员亲赴现场进行处置。省政府办公厅立即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法[2014]83号),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7”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安办[2014]20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防范建设领域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的思想认识
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及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传达学习省、市政府下发有关消防工作的通知,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中有关规定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建设领域消防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城乡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未然,切实将通知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落实,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制度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将消防安全列入本部门、本行业重要工作之中,切实抓好抓实。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市安委会、市消防委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季节性、重点范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促整改;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要严厉问责;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具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建设工程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强化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严格建设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制度,确保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
三、强化措施,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从现在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力量,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建设工地农民工宿舍、伙房以及易燃易爆仓库,机关办公场所、档案室以及物品储藏室。检查中要严格坚持“五个一律”的措施,即: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查办;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四、突出重点,狠抓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要加强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施工人员集体宿舍用火用电设施、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强化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加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消防安全的监管。对新建房屋和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要严格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执行。对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防火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违规使用防火保温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打击。
(二)强化建筑、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房屋拆除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公安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的规定,严格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动火人员的管理,坚持动火作业按照设计流程进行制度,严格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强建设工地燃气安全管理。严格对建筑物地下燃气管道、建筑工地液化气罐采购和使用等进行检查和检漏,防止发生各类燃气管道泄漏和液化气罐不当使用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对公园景区和城区山林公园的防火监管。要加强城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区山林防火工作,严格公园景区等野外用火管理,有效防范城区公园、各类风景名胜区和城区山林火灾的发生。
五、大力宣传,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健全经常性检查与适时专项行动现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积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特别加大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电工、电焊工等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要定期组织单位、企业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 小时带班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社会稳定。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