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对行业的服务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设计创优、质量求精、技术争先、服务求诚”的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全行业健康稳定科学发展,更好地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全面施行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
在行业内全面应用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整合完善行业企业、人员、项目数据库,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执业行为的动态监管及诚信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加快实现企业诚信档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健全诚信奖惩机制,推动行业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严格市场准入清出,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
坚持开展年度市场专项检查及动态执法检查,不断加强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外地入青企业的市场监管制度,推动有序竞争,合法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市场,规范工程勘察企业劳务分包行为;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挂靠经营、倒卖证章等各类企业违法违规市场行为以及注册师无序转证、无业绩挂证的个人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一步整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积极维护诚实守信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规范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积极指导以行业协会为平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自律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行业内部监督、自律检查及通报处理的工作制度,推动行业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努力实现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中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良性工作局面。
二、大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水平
(一)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全面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与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有效结合,创新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方式,实行专项检查与动态监管相结合,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强化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 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加强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二)突出勘察设计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组织开展关于《青岛市住宅工程设计常见问题防治技术导则》的宣贯培训工作;强化技术标准、规范培训,加大培训活动举办的频次和覆盖面,提高全行业技术人员对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水平,有效降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常见问题的发生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要突出抓好涉及公众安全和群众生活品质的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各类勘察设计质量投诉,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核实、妥善解决。
(三)发挥技术审查工作的质量把关作用。
继续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管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审查机构的质量责任,确保各审查机构规范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保证审查质量。
设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帮助行业从业人员正确掌握和理解规范;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共享机制,加强各审查机构及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努力促进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继续做好政府投资大中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有效提高区(市)级初步设计审查申报力度,通过严格组织审查确保初步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绿色;健全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程程序,力争又好又快地开展审查工作,优化学校、幼儿园和医院项目抗震设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宣传,认真组织勘察现场作业检查及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勘察设计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三、坚持正确的理念导向,积极繁荣建筑设计创作
(一)强化对科学设计理念的引导。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建筑精品网上博览会”及建筑设计学术评论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针对建筑设计创新与建筑文脉传承等主题的学术研究,在行业内积极引导贯彻科学的建筑方针和设计原则,牢固树立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设计理念。
(二)不断加强行业学术交流工作。
继续组织举办大师讲座、名家座谈、创作沙龙等系列学术活动,深入开展与国际、国内高端设计机构和设计大师的技术交流研讨,引领我市建筑设计创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精品创作氛围。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评优、竞赛、成果展览等活动,锻炼行业技术队伍,激励技术进步,营造争先创优、争创精品的良好氛围。
探讨建立我市优秀勘察设计技术人才的评选机制,进一步激发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培养行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积极推动我市“百万人才集聚行动” “青岛英才”扶持政策等各项人才政策在行业内的落实,努力吸收引进高层次优秀勘察设计人才来青发展,不断提升全行业人才队伍素质水平。
四、积极扶持行业科技创新工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一)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及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发展应用。
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建筑产业化技术的培训、应用指导和审查把关,积极推动其发展应用,充分发挥工程勘察设计在落实国家各项产业政策中的基础作用。
(二)大力推动勘察设计信息化技术进步。
积极稳妥推进BIM技术、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技术应用,引导行业建立“建设工程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开展行业信息化技术成果的推广培训和应用指导,提升和完善企业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实现企业信息管理与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集成,有效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
(三)积极加大行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和重点建设科技课题研发,通过技术服务带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积极为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提升行业科技发展水平。
五、强化服务水平建设,扶持行业科学发展
(一)提高依法行政和政策服务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勘察设计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开展行业管理和科学制定工作政策的水平,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
各级各部门、行业协会要创新举措,帮助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对接相关现行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并正确、充分地运用好各项扶持政策。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双向服务职能。
积极指导行业协会认真遵循章程规范开展行业服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其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和政策建议,真正履行行业协会“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的双向服务职能。
(三)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企业服务水平。
勘察设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自身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积极做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地基验槽、现场勘察设计变更、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竣工验收等施工现场服务,切实提高技术咨询服务水平。
(四)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企业整合资源,优化重组,通过合并、联合,增项、升级,实现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支持企业向工程设计产业链前后端延伸,重点鼓励企业向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产业化领域延伸,向集成化、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组织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在改革创新、管理提升、技术进步、人才引进及培养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活动,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五)大力加强行业宣传工作。
建立行业内的宣传联络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本行业的品牌战略,积极做好对诚信企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技术拔尖人才的社会宣传工作,扶持一批重诚信、有水平的企业及专业人才的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凝聚力和社会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