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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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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2012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季报的通知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据统计,截止1月16日9:00,仍有少数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2年第四季度季报数据。现将催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月16日17:00之前补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由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设置方面的原因,季报过期后将无法补报。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三、省住建厅近期已书面通知,加强对统计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望各单位引起重视。四、关于“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使用问题可查询帮助系统,或致电软件编制单位北京信源资讯公司,联系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或致电山东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31-87922554,87087228。关于软件的购买和升级问题,可以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7087222。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附:截止1月16日未报送2012年第四季度季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