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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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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全面做好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7〕2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超前分析研判,在勘察设计行业内全面组织开展摸排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有效结合,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原则。(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综合治理、超前防范原则。三、重点内容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通过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风险点辨识等方法,在各自辖区及行业领域内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治理工作,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做好防控治理工作。四、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2017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4月底)。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工作。对摸排出的所有风险点要全面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一研究制定整治、管控措施,做到责任到位、防控到位、治理到位。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详见附件1),4月12日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管理网格内的企业,将加盖印章的附件1的扫描件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城乡建设委,电子邮箱为5425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