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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经2019年7月22日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确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英文译名:Qingdao Association of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缩写:QAID。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协会的性质是由本市(包括驻青、入青)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作为单位会员加入外国或者国际非营利组织,需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按照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规定审批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青岛市民政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邮政编码:266071。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为政府主管部门当好参谋,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坚持改革,加强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利益,充分发挥会员单位的积极性,推动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为全市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本会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不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三)不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四)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收费或者摊派; (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不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 (六)不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七...